我们小区房子卖掉了,物业还给留着车位。听说是物业经理认识的人??没有房子的人,也就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为什么能使用本小区的资源??希望政府给老百姓一个公道!!希望政府不要只听物业单方面的,可以下来看看,办事有点力度!!请有关部门赶紧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房管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物业办调查了解,物业经理表示,机动车位是水西园小区业主能够使用,外小区业主不能够使用,您反映的如果发现,立即收回机动车位,让本小区业主使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