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对象是集体户口,与原单位有些纠纷,拿不出户口本来,能否用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1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婚姻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户籍证明必须是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户籍证明当中的内容必须齐全(其中包括当事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详细地址 婚姻状况 )并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