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您好:
双港镇林城佳苑的港汇物业在二次验收房屋合格后,时间过去半年了,也不退还当初办理入住的装修压金,八大里拆迁给了林城佳苑两套安置房,港汇物业收了每套房2000元的押金,一共4000元,说是装修完了退,现在装修完都半年了,一找他们就用种种理由推拖,请区长大人让有关部门退还装修压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双港镇处理。
据反馈,业主办理入住时均已签收“验房合格标准”,该标准明确约定了装修押金退还期限。小区物业已就此事与您沟通解释。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