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委有关领导,我是天津港保税区企业的一名员工,在津工作已有十年之久,我家孩子自幼在我身边,今年已到学龄年,按照天津市今年教育部门就近入学原则和入学所需提交“五证”材料,在塘沽新港一所小学按时报名,7月末学校电话告知,暂住证地址不符合入学条件。由于我工作单位性质,单位提供家属宿舍且常年住在单位,按单位宿舍住址不在所报名学校学区片内,故学校给出否定。转眼间开学已经两个多月了,孩子独自一人在家无人照管,看着孩子可怜怜的样子,在万般无助之下,向教委求助,恳求教委有关领导能够给予解决落实孩子上学事宜,盼望早日回复,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的意见反馈相关部门,由于信件在各部门流转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也建议您向塘沽教育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66897211。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