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办理入住北辰区蓝岸森林小区至今没有燃气使用,找过物业公司多次至今未果,本楼为一梯四户,其余3户均有燃气使用,只有我们一串没有燃气。原由因本楼串业主在装修时私自改动管道,造成无法通气,找物业协调解决找业主至今未果。现今我们私自找到该用户解决此事,该用户答应改回原管道配合大家通气。但现在问题出现了,我们联系燃气公司说通气,燃气公司说需要物业通什么管道,才能为大家通气。找回物业,物业不提通气的事,说让大家补齐物业费才管协调通气。我最为一名受害用户,这种答复合情合理吗?我个人不交物业费的原因是因为3年来没有燃气,物业从来不给解决,上门收物业费来,我说明原因后,物业公司在也没有向我索要来物业费,燃气的事连提都不提,我如何去补交这个费用?现我们自己协调此事,物业不但不支持,不帮助百姓解决民生生活问题,要求我不交费不管通,我说那我补齐自己的能帮我解决吗?也不行,告诉我让我把大家的都交齐才能协调此事?这是什么霸王条款?物业费跟燃气有多少联系?我就咨询区领导通燃气到底是燃气公司通还是物业公司通?为什么燃气公司要求物业通什么管道?这种民生问题我作为一位受害业主该找谁维权?到底有没有上级问题治理和协调?请求帮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收到您通过政民零距离反映蓝岸森林家中未通燃气问题的文件后,区开发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现说明如下:
您家中未通燃气是由于本串业主有的家中私自改动管道后,不符合燃气公司通气的要求,燃气公司没有给通气。开发公司已于蓝岸森林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公司表示如果业主家的燃气管符合燃气公司的通气要求,物业公司会配合燃气公司做好通气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