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来津参加工作,现在定居天津市河北区的外地人
2005年大学毕业后,来到天津工作,单位给解决天津户口,当时落
的是单位的集体户口,2007年结婚,2009年在河北区购房一套,
户口已经单立,落在我现在住房住址。
我爱人大学毕业后,和我一起来津工作,户口还在原籍。
10年的时候,我听说可以通过人才家属引进政策,将我爱人的户口从
外地迁来我处,遂去天津市河北户籍中心咨询,说我爱人因为是大专
学历,不能享受人才家属引进政策,只能结婚满10年后,才能迁来
但是现实情况是,我南开区有一同事,他爱人情况和我爱人情况一样
也是大专学历,她却通过人家家属引进成功办理了天津市户口
我想问:1.天津市不同的区实行的是不一致的户籍政策吗?
2.我爱人的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才能把她的户口办理来津呢?
谢谢,还望给予解答
再次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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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