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时有楼霸,忍了;收了物业费卫生不打算,忍了;收了车位费,停车不管理随便停,忍了;装修押金2个月不退,也忍了;但是,眼瞅着明天就降温了,暖气还是冰凉的,楼道里的进水管还是冰凉的,这个谁来管呢?物业推给开发商,开发商推给供暖公司,最后还是冰凉,人家下班了,走了,今晚你们暖气不热,活该了。这就是中交启航嘉园业主2013年冬天的开始,房子要是和其他商品似的能退,我铁定退了这小区的房子,一辈子的血汗钱,被忽悠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楼霸问题,建议业主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或拨打110反映情况;物业管理问题可依据物业管理合同与物业企业沟通解决。
关于暖气问题,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单位可有偿委托供热单位进行保修。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相关部门已要求开发商进行检查并积极联系供热单位尽快解决问题。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