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汽车保有量增长非常快,发现存在一个情况就是个人或单位有些汽车不及时检验,或者车况不好不再使用,但不申请报废,占用社会资源。不知政府相关部门对此是否有相关政策。
建议:个人或者单位的汽车不及时检验或者该报废不申请报废者,不予新车登记。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交管部门十分重视,将根据我市交通实际情况对您所提建议进行深入研究。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