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交了限价商品房的申请,通知我11月15日及以后进行收入核查,我想咨询两个问题:
1、我能否到2014年1月份再去进行收入核查?
2、如果不按时去进行收入核查,能否在2014年重新进行限价房申请?
张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