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武**   提问时间: 2013-11-07 10:36
 标题:在河东区购房后蓝印办理咨询
内容:

    1 蓝印户口申请人及被携带人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要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证明上述人员为一家人。对于夫妻二人在两个省的情况,比如一个在江苏(蓝印申请人),一个在内蒙古(蓝印携带人),而江苏公安厅已经发文取消了户籍证明,内蒙古可以出具户籍证明,但也仅能出具户口簿上人员的证明,夫妻二人的户籍证明如何出具?有固定格式吗?如果没有固定格式,需要改行政章还是户籍章?

    2 如果蓝印申办前共申请3人(夫妻二人+一个小孩儿),如果再蓝印申办后又有二胎小孩出生,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是必须等二胎出生后再去办蓝印还是先办蓝印,后续转红印过程中在提交其它手续?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3-11-14 10:4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0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镇政府二号楼”不能买卖
·令人困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百姓问政》:空地垃圾总回潮、老旧小区停车难 该咋管?
·别让旧物成了无处安放的“烫手山芋”
·手机号为何被“保护性停机”?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