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学生处领导: 您好。我家的户籍在北辰区宜兴埠镇,非农,低保户。我的孩子在本市一所国办五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现在是中职三年级,最近刚刚知道我市2012年就已经有了关于县镇非农中职学生学费减免政策,由于孩子和我们自身的原因,在孩子入学之初学校采集信息的时候,将户籍性质填错,本应填写“县镇非农”,误填成了“城市”,造成我们没有享受学费减免的政策。今天刚去学校申请改正了学籍性质,学校帮我们申请今年的学费减免,请问我们还能享受去年的学费减免吗?有补救办法吗?请相关的同志帮助问问,切盼!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区教育局已经与您联系。您虽然户籍在北辰区,但是一直在河北区上学,现在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上学,和北辰教育局没有关系。您应向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