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津发改价格【2013】1116号《市发改委关于我市调整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精神》,我县从2013年1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2.20元调整为2.40元,我县凡是由市燃气集团供应的管道天然气用户均执行此价格。
我县华翠、滨新、爱地等部分小区居民使用的是华燊燃气集团的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煤制气、液化气等燃气价格早在10年前就已放开,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根据成本自主制定销售价格,我县华翠、滨新、爱地等部分小区属早期建成的居民小区,当时市燃气集团天然气管网尚未进入我县供气,由县建委引进华燊燃气集团负责供应上述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气,一直以来使用的压缩天然气价格是由华燊燃气集团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销售价格,并无违法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政府办公室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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