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津南区辛勤的社区居委会工作者,平时工作中本着磨破嘴,跑断腿的工作准则面对着基层老百姓,近期,听闻其他区县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已上调,可我们仍为1800元的基本工资,除去基本保险外海剩余1500余元。在此,建议相关部门为全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卡(账户),如40/50有个人工资账户,由劳动局统一发放工资,从而确保工资发放到位,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使我们将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区工作者工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民政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