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八里台镇中义村一名村民,这几天村里统计参加农民失地险的保险人数,我们去村委会了解到到,现在给我们上的这份失地险是每人84000,(一次性买购15年)到了六十岁才能领取保险,因为单位现在给我上着3险了,所以我问了是否和我现在的社保冲突,被告知不冲突,而且不足参加社保15年的必须上失地险,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是必须,我在缴纳着社保了,我不明白这份失地险为什么和社保不冲突,是不是商业性质,而不是国家认可的呢?再有我了解到现在社保到了退休还能一次性补够医疗保险,而失地险不行,这又作何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我市政策规定,自2010年1月1日后,年满18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津政发【2009】22号)参加养老保险,按照本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40%或35%或3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3年一次性缴纳15年的缴费标准分别为84000元、73500元、63000元。缴费全部计入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在申领养老待遇时,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政策进行折算,因政策比较具体,在此无法一一赘述,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