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如下:我今年2月份选的华明镇坤园3-3-601的房子,该房子在11-12年存在供热欠费2952.7元,并产生滞纳金2952.7元。而在2013年以前该房子还属于东丽区政府或华明镇政府所有。所以是政府欠费,而非个人。我已经咨询供热站,他们的答复是如果欠费不缴清不能开通(现在供热处于报停状态)。马上就要到供热季,不开通这个冬天,我和孩子将怎样过冬呢。希望尽快给予解决。
这个是前些天给我的回复 :华明镇坤园3-3-601业主为二次选房。但该户已于2011年—2012年供热期进行了正常供热工作。所欠费用应由业主与华明管委会协商解决。供热站会积极配合华明管委会解决违约金问题。
我这次的问题是华明镇很多存在政府供热欠费问题的房子。还有这个房子2013年选房的时候的确是更改了选房人的姓名,但是这些事都是发生在2013年,所以2011-2012年的欠费肯定是政府欠费。我还有一个问题这个欠费是政府和供热站之间的问题,怎么需要我个人去追缴、去协商呢,我一个小老百姓也没有那个能力解决这个问题。请帮助解决,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11月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为了确保居民群众温暖过冬,华明镇二次选房的居民可到华明街相关部门开具选房时间相关证明后,再去华明供热站缴纳2013年——2014年的供热费用。即可开通今年的供热。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