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在南京一大学硕士毕业,今年26岁,公司总部在南京,在河东区有办事处,目前我在天津办事处工作,劳动合同是和北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五险一金也是按照天津的标准按时交纳,本人户口在山东老家,为农业户口,请问,一年之后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如果想把户口签过来,可以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规定:连续缴存满一年,且单位不存在欠缴少缴的情况,对于外省市户籍购房没有具体的要求。但是您是否符合在津购房的条件,需要咨询本市的房管部门。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