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感谢各级领导对社区工作者的关爱,在今年提高我们的工资待遇,心里非常高兴,但本人有个问题恳请领导帮助解决为盼!
本人从2000年5月至2013年6月一直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但从2013年7月开始因工作原因转岗从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在这次工资调薪中知道按工龄年限计算,本人觉得自己在13年居委会工作中付出了无数心血和精力,而且目前也没有离开社区工作,应该连续计算工龄。
希望领导能否根据实际情况因人而异,给予酌情考虑。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社工调工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民政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