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外地户籍人员,我大学毕业后来到天津工作两年,期间一直正常缴纳着天津的社会保险,后因个人原因到北京工作了一年,在北京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天津的社会保险就中断了。现在我又打算重新回天津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把中断的天津的社保再续上?怎么办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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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