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北辰区双街镇汉沟村人,我姐姐是个智障残疾人,1990年经人介绍和外地人结了婚,因为她智障,所以把姐姐留在了本村大家可以照顾着点,后来把姐夫的户口也签到了本村,婚后生有两个孩子也都上了本村的户口,村里的一切福利姐姐和孩子们都享受,本来挺好的,可是去年大儿子结了婚,因为家里穷,搞的也是外地的媳妇,村里却不接收,我查了相关的法律,他们是违法的,可是他们就是不接收,不给办理相关的迁户证明,我找了他们快一年了,就是不给办,他们说有村规民约,可是村规民约和国家的法律相抵触的时候,应该按照那个执行呢?这样下去他们小夫妻的户口问题到底啥时能解决呢?总不能一辈子这样吧,而且还关系到他们孩子将来上户口的问题,我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最好的解释,可是他们却用村里的小章程压制国法,急盼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投诉“双街镇汉沟村婚后户籍迁移问题后,双街镇领导非常重视。现将调查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招婿后,子女结婚户籍迁移问题。经与汉沟村负责人员了解,现村两委班子与村民代表,正在原村规民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的村规民约,目前正在研究制定中,您所反映的问题也在研究的范围内,尚不能给您明确的答复。
2、关于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时候,应该按照那个执行。村规民约在法律范畴内,随着村经济的发展和村民意愿逐步完善。我镇将督促村尽快履行民主程序,制定新的村规民约,以适应广大群众的需求。如您认为汉沟村的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双街镇政府
201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