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企业违规劳动薪酬拨打12333 为什么要留个人详细信息,而且要去所属区劳动监察部门填表才受理。
我举报天津城建集团混凝土公司多年加班费未按规定发放,拨打12333要求我去西青劳动监察科填表,并且为有效保证我的信息,把我信息非正式方式告知我单位,并且,自2013年7月份举报至今企业仍然无任何改变。我投诉至西青信访科,信访科并未正式受理,只是答应给我“问问”。
请有关部门更改这一制度,有效保证举报人信息安全。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核实,您的举报投诉已被西青区监察受理,政策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具体案件处理进展,请您联系西青区监察。另外,12333开辟了监察受理渠道,方便劳动者维权,同时嫌疑单位和线索人的信息也要详细记录,方便监察部门调查了解违法事实。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