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老公是天津本市户口,我们住在南开区延安路,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需要提供很多的手续:1、双方结婚证2、双方户口本3、化验单4、计划生育听课证5、双方单位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6、双方档案所在地开具的初婚初育证明7、双方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8、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初婚初育证明。而且一开始办理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并没有要求这么多东西,等到办理的时候跑了许多趟,每次都会增加一些手续,我现在在户口所在地上班,档案在天津,办理时实在太麻烦了,想问一下,是不是必要的手续和证明,在同样是南开区的别的办事处就不需要这么多手续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电话未能与您联系上。网上进行一下答复:根据您和爱人的情况,一方本市,一方外省市的办理生育服务证,在本市居住的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在外省市居住的到本市一方户籍地办理。办理时需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外省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转2再转4咨询南开区人口计生委。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