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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9日本人在天津市和平区雅思培训中心缴纳学费14382元,书费600元,学习雅思考试课程,协议公章为天津市和平区雅思培训中心,上课地点在天津滨江万丽酒店。
上了一个阶段课程后,因单位有事向课程负责老师吕老师请假暂停课程,待出差回来忙完单位工作后继续上课,已经老师同意,但是忙完工作后本人联系吕老师13803000276一个多月,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拨打预留电话号码02258668658也被告知不存在了,后到滨江万丽酒店发现培训中心也不存在,最后只能上网查找电话多方询问,才得知培训中心已搬到金皇大厦42层。
培训中心给我的解释是吕老师已经辞职不干了,但培训中心当时并未给我更换老师,也没有告知我上课地点变更,我不认可,并对该中心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做法无法信任,要求将剩余课程退款,对方告知不给退款,但是我可以自己将我的课程转让给别人,更显示出不负责任的态度。
本人拨打12315投诉电话,工商局告知应该找市教委解决,告知教委电话23314370、23326038,电话不存在,拨打教委办公室电话83215061得知民办处电话83215122、83215123,但电话无人接听。
现向贵部门反映,请求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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