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户籍,男友为本市户籍。最近详阅过北方网的相关解答,对于结婚登记手续,还有个疑问,无从得知,希望贵部门能给我们指点迷津:我户口本与身份证的所有信息一致,但是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为空白(户口登记日期为1998年,我在津工作四五年)。请问,这种状况下,我还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吗?不能开具的话,还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吗?
望在百忙之中不吝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