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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之前在贵网上留言询问户口的问题,具体问题如下:我是天津市津南区的集体户口,我老公是蓟县的户口,现在我已经怀孕五个月,想问一下孩子出生后的户口可以落在我的户口上么?我们夫妻目前没有买房能力,但是我母亲在津南区有一套住房,是一次性付清的,我母亲的户口在内蒙古。我们现在就住在母亲的住房内,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办法能让孩子的户口跟我,因为我们一直在天津市里工作,担心落在老公的户口上孩子以后上学会有困难。
当时您这边很及时的给予了回复,说我可以把户口落在我母亲的住房上,只要提供房本,确为母女关系证明及身份证和户口页就可以办理。当时您这边回复的是要我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我和辛庄派出所(户口所在派出所)联系之后,他们说可以办理,但是要在双港派出所办理(母亲住房在双港镇)。我和双港派出所联系之后负责的民警就告诉我不能办理。请再次回复像我这样的情况到底可以落户么?应该是那个派出所负责?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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