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96年携家来津开发区服务的(户口是人才入市的而迁入的),去年在开发社保办理退休(女50岁)了。06年就失业了,从来津服务就没有享受过独生子女费的待遇问题,就连本人的社保和医保也是断断续续的,这几年就这样坚挺着。类似我这样的人也不在少数哇!请问市长或者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在百忙中给予解决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计生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