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我是美震中环时代的业主,装修之前,物业和开发商拿出一个清单,让我们每户都交纳了一个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100元的押金,但是现在验收结束已经3个月了,却没有办法要回这笔费用。起初开发商承诺3个月肯定退款,到现在却杳无音信。物业说已经退回两批,但听说这两批人中多为公职人员。这种掩人耳目,内外有别的做法,实在龌龊。请问,北辰政府对这种无赖开发商能不能进行约束帮助我们要回我们应得的钱?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查:辰欣花园是由天津市川正兴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于2010年4月与天津市惠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目前由天津市惠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延续合同服务。
装修保证金事宜项目,开发商已于9月4日开始陆续分批次退还业主,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由物业公司协调联系已退还100余户未拆改业主的装修押金,您可以向物业公司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