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个来津十余年的新天津人,在咱们的城市里有很多像我这样的人,毕业后,工作、入籍在天津,但是父母却都留在外地,由于照顾孩子或者儿孙团聚需要,他们也常年的居住在天津。可是由于户籍不在天津,他们无法像本地的老人一样,享受医疗报销、免费乘车等一些社会福利。他们的子女也是这个城市的建设者,他们的子女也在为这个城市的发展尽力,可是他们的父母却无法像本地老人一样,享受这个城市发展带来的福利。这样会使他们缺乏认同感,这样的城市是没有向心力的。
我希望领导们考虑,给这一批老人一个“市民”待遇。如果医疗保险牵扯面太大的话,至少可以从公交、入园等一些小问题入手,逐步解决。请予以考虑!
尊敬的网友:
您好!目前,退休人员的保险关系不能办理转移。建议您咨询老人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能否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手续。另外,我们尽快将您的建议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