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天津工作很多年的外地人,2009年,家中曾买过一套符合蓝印标准的一手新房(2010年10月交付居住),但是一手房的房产证到现在还未下来,但是现在打算自己住再买一套面积更大些的住房(二手房)改善居住面积,有几个问题咨询如下:
1.我是否可以买第二套房?我目前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没有社保证明,可以购买第二套住房?
2.我印象中,好像第二套房子如果是一手蓝印户口的话,是不受限购令限制的(不知道这个是不是正确的),在现在房产证尚未下来的阶段。我09年购买的这套房子是不是还不算是我名下的房产?如果允许我以首套房名义购买现在的二手房,待09年购买的一手房房产证登记时,会不会受到影响,导致无法办理?
3.首套房和这次购买二手房都是全款支付,没有贷款记录。
烦请解答!
张同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