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开区长江道凯立天香家园住户,小区的存车处自10月1日起贴出涨价通知,电动车由原来的30元/月(包括充电)涨到了35元/月,需充电再另交15元,通知上说“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和非机动车管理处的通知”涨的价,请问现在物价局有相关涨价通知么??这样做合理么??下面是具体通知内容~~~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电话和本人联系,已经向南开区队秩序科投诉,问题正在解决。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物价局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