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今年9月中旬到开发区七大街的供热收费处交完20%的热力损耗,对今年冬天的供暖进行了报停。后来由于其他原因,想开通,不想停暖了,我主动要求补齐剩余的80%供暖费,恢复供暖。但是遭到供热员工的拒绝,他说他们公司有规定,每个采暖季只能报停一次,报停就不能恢复,系统已经锁死,说他们企业就这样规定的。我认为这样不合理,系统不也是人编的吗?这不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吗?哪有这样的企业?希望有关领导过问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的意见反馈开发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由于信件在各部门流转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也建议您拨打开发区服务热线25201111反映问题。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