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唯一一套1995年7月购买的平改房<公有住房出售给个人,工龄套载>,连续住了18年,于2013年5月办理的产权证,2013年9月26日出售房屋时,武清房屋交易中心告之按新证出理要交1%和5.6%共6.6%的交易税.不明白是否该交,根据天津市政俯规定出售第一套改善性住房是否要交6.6%的交易税.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请提供您的详细情况,拨打29345107,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答。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