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2011年八月,给本人漏缴五险一金,现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已下整改意见书给企业,现企业拒绝执行该意见书,按照意见书的要求,监察大队应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罚,现监察大队并未这样去做。请领导给予关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现已多方沟通,劳动监察大队经办人的态度跟企业接触后有明显变化,并说要三个月才能有结果,对于这种推搪的方式,请有关领导给予重视和督办,谢谢。
[附件1]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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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
您好!来件收悉。您的情况,已有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现正在进行中。请按监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