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我和女朋友下班路过津霸公路韩家墅村口蓝月亮超市。我想吃元宵了就让女朋友进去买一袋。我女朋友在冰箱里面拿了一袋,由于天色已晚,店内光线特别昏暗。也没看见生产日期。结果买回家下锅之前打开元宵袋一看里面好几个元宵粘在一起,有的都元宵都自己破碎了。我一看肯定有问题。在找包装袋一看生产日期2011年6月份生产的,保质期一年。这都过期一年的元宵了。他还在卖。要是过期几天还能理解。这都过期一年了。。真是黑心的超市。希望工商部分严厉查处韩家墅蓝月亮超市。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希望领导督办此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举报后工商北辰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与您联系,您称:2013年9月25日,您在该超市购买了一袋三全凌牌浓香黑糯米黑芝麻汤圆,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7日(举报时登记为2011年6月生产,后称当时登记错误),保质期:12个月,买回家后才发现已经过期,故进行举报。同日下午四点十五分,青光工商所执法人员关睿、孙杰到举报的超市进行核查,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一袋三全凌牌浓香黑糯米黑芝麻汤圆和一袋三全凌豆沙汤圆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将过期汤圆予以扣押,并立案对其进行查处,现此案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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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政府
201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