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来津的,单位集体户口;女朋友是外地户口,符合人才引进;两人均有小户型房产。请问,如果我最近办理结婚登记,是否符合办理配偶随迁落户的条件?如果不符合,请问我女朋友是不是去她单位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申报人才引进?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女友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