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港海韵园的业主,海韵园的开发商给业主提供的商品房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多层的房屋前后凉台窗户玻璃是单层,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节能要求。
2、小区内道路积水,坑洼不平,临时用电的变压器移走后留下的坑至今没有修复,道路有多处地段开裂下沉。
3、小区内没有给业主提供自行车棚,不符合国家提倡的低碳生活。
4、小区内没有安装安全监视系统,小区住户生命财产存在安全隐患。
5、小区的围墙立柱外包石材脱落严重(施工不到一年),至今没有维修。
6、小区内的绿化缺少严重,大部分死了。
7、开发商服务态度蛮横,不讲道理,业主反映问题不予及时解决。
存在这样的问题,不知有关部门是怎样验收的,没有达到条件,为啥发给居住证,要求有关部门重新验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的意见反馈建交部门进行调查,同时您可以根据相关合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