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领导:
我跟我爱人在天津居住并工作已经快二十年了,我爱人社保缴存十一年,我社保缴存八年,名下有一套住房,孩子在天津出生、入托并将于明年小升初。因我爱人最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只取得了初级职称评定,达不到现行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范围,不能够申请相关人才引进方案解决户口问题。看新闻及相关报道称将于2013年9月开始,天津市将实行居住证制度,请问相关政策、办理流程怎么查询,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证件。
因孩子明年即将小升初,急盼居住证政策出台,看能否通过积分入户解决户口或者孩子的升学问题。
尊敬的张琳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今年9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13〕31号),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试行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居住证的申领、办理以及申请参加积分入户均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在我委的官方网站有详细的政策解读,请您链接zwgk/zcfg/zcjd/参考。 同时,为保障该办法的顺利实施,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包括如何办理居住证,如何进行积分和管理,积分达到入户条件后如何办理入户手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等相关细则,对办理流程等进行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实施细则将于今年年底前出台并发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