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红桥区昌图道和本溪路路段,在昌图道上设有早市摊位。现在的综合执法人员只能做到早晨把早市人员控制在本溪路西侧。
西侧虽设有摊位,但由于商贩的高度不自觉性,他们把摊位直接摆在了马路上,而并非摆放在马路边道,再加上不自觉的行人,随便推着自行车在摊位前,造成原本双车道直接连一个车也过不去。
请相关部门,责令商贩将摊位拜访到路边的便道上吧,不要放到马路上来,那是行车道。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综合执法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咸阳北大队认真查处,执法队员现场勘查,并落实,执法局要求该地区加大人员力度提前上岗并进行错时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