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您好:军粮城示范镇这次拆迁分房有的三口人分到了三套80多平米的房子,有的离婚后户口在本村没有房子的就没有分到房子,天理何在?像这样的弱势群体就够可怜的了,本来应该国家得照顾的,现在可好,把这些人扔在一边不管了,难道让这些人去睡大马路吗?国家号召人人有房住,到现在空口说白话,不兑现哪行呢?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人生中的大事,希望区领导对这件事重视起来,为这些人讨得说法,我们就是希望,他们有房的去换房,没房的我们能享受国家给的平价房。这样才算公平!谢谢区领导能尽快给以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根据《军粮城示范镇一期拆迁还迁政策问答》第二十二条,户口在本村,没有房屋(住宅)的户,不具备选、购房资格。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