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1、2013年9月23日开始,由街工作人员和村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入户签订拆迁协议及认购证,宣讲拆迁还迁政策。具体情况可以与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咨询。2、2007年7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征收二村土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征地补偿费应首先解决村民养老保险。区劳动局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街道主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多次进村宣讲保险政策、保险的益处。村里也先后召开了四次由村民代表和党员参加的保险问题座谈会,由于受保守观念的影响,绝大多数村民坚决反对上养老保险,强烈要求分钱。村两委会为纠正群众的错误观念,做通群众的思想工作,向区委研究室请求法律、政策、理论方面的支持以增强群众工作的说服力,虽经反复思想工作,村民仍坚持分钱,反对上保险。最后该村经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通过了发放征地补偿事宜,放弃上保险的决定,之后,该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每人领到征地补偿款2.4万元。目前,二村还有2000余亩土地,暂时未有征地政策,待征地后为村民分配征地补偿款和上保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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