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好!我在2007年买了西青区王台村鹏程里的房屋,有正式的西青区房管局发的房本,但是土地性质上写的是集体土地,后来国家说这种房属于小产权,不能买卖。
现在我打算再贷款买一套房子给孩子落户上学,请问这个小产权是否算首套房?如果算首套房,我如何能够把此小产权房子过户转给别人?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9月25日
您好!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电话回复了您的问题。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