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勇你好:
关于西青道5号楼1981年建成,我单位2007年7月进行接管后,电梯运行情况始终按照原产权单位规定执行。即:电梯运行时间为:5:30-22:30,中间停梯2小时(即:8:30-9:30、13:30-14:30),这一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今年区房管单位为确保居民使用电梯的安全,维护居民的切身利益,主动自筹资金近两百万元,集中力量对原有电梯进行了全面改造。改造后首先提高了居民使用电梯的安全,其次将原有运行时间延长两个小时,取消了中间停梯对居民造成的不便,同时又在每部电梯内安装了视频监控及对讲等设施,确保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到达现场。遇到晚上停梯后出现紧急情况时,住户拨打电话与我单位电梯监控室联系(联系电话:15332007139、27329349),值班人员可以及时处理相关情况。
楼内原有两部电梯,原产权单位因电梯老化报停一部,只能运行一部电梯,运行中一旦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电梯必须停运,住户只能爬楼梯上下楼,造成出行的不便,现经我单位努力已改造完毕一部电梯,另一部电梯正在进行改造,工程结束后,两部电梯交替运行,便于电梯维修,方便住户出行。对于住户反映的问题,综上,区房管单位已在原有基础上极大的提升了服务标准,做到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现要求开梯时间为二十四小时,我单位认为不应予以支持,而应本着政策的连续性及保障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继续沿用原开梯时间的规定。
河北区房管局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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