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教委领导您好,
天津市第七中学暑期初高三补课15天,然而在补课之前学校及老师并没有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补课需要收费,但前两天学校却向每位同学索取450元补课费。
在8月份时,曾有本校学生向今晚报投稿反映学校补课问题,记者也对此向学校领导及教育局领导进行了采访,在8月17日今晚报第14版读者来信中,就有提到补课不应该收费,当时原文如下:
教委:暑假期间禁止补课
8月13日,记者来到河东区教育局,采访了中学教育科科长。这位科长说,初三的学习任务很紧,面临着升学压力。为了升学率,家长也要求学校组织学生补课。他说,区教育局会严格按照市教委下发的文件工作,如果学校强制补课,我们会予以制止。当记者问到补课是否应该收费时,这位杨科长说不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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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教育局杨科长说不能收费,但第七中学还是向每位同学收取450元补课费。按本校初三年级大概430名学生,一共就有近20万元的补课款,更何况还没有算上高三学生,这些钱都去了哪?使用学校设施也不至于那么费钱吧?再说了在教育局明令不能收费的情况下,七中还是收费了,您看能不能麻烦您到学校调查一下,因为毕竟总交钱我们受不了
。
还是希望您能尽快落实这件事情,尽早给学生及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可能的话希望学校能返还这450元钱。
感谢您的辛勤服务,祝您工作顺利。
望尽早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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