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于2006年来天津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年33岁,专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已在天津购房定居,由于孩子即将上学想咨询关于居住证的相关政策,主要涉及:
1、津人[2005]11号关于实行天津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在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像会计师事务所等民营机构的外来人才是否能办理居住证?在哪个部门办理及办理时长?
2、我是否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