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津南区金地格林叁拾峯,紧邻津沽公路S105,此路过往的都是大型货运车辆,噪音较大,夜间更加明显,严重造成了噪音污染,给住在本小区的临街居民较大困扰。曾两次发帖至环保局,第一次公路管理处电话回访回复“应找环保局处理此问题”,且回复“津沽路为重要运输道路,且不符合安装降低噪音的设施”。第二次环保局电话回访说公路噪音不属于环保局管辖范围,应找公路管理处。我想咨询下,马路车辆噪音扰民到底是哪个部门负责?有没有部门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噪音污染严重影响着百姓的身心健康。请区政府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盼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据反馈,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相信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及交通出行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相关问题会随之逐步解决。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