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青开发区的一家外资企业,同时在北京设有一家分公司,现在我们正在向北京工商局申请注销北京分公司,在办理过程中,北京地税局要求出示天津总公司中国员工缴纳的残保金证明,以及公司法人的残保金缴纳证明,于是我们马上和西青残联联系,在缴纳了足额的残保金后,为我们出具了一张中国员工的缴费证明。由于我公司法人为外国人,按照规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只需要出具一张数额为0的证明就可以。我们多次与西青残联沟通联系,说明情况,但是西青残联拒绝为我公司出具法人不需缴纳残保金的证明,导致我们在北京的分公司无法办理注销手续,所有手续只能停滞。我们不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北京地税必须要这个证明,但西青拒绝出具,两头挤压我们企业,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督查室
2013年9月17日
您好!区残联的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解决了您的问题。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