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正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转让后变更为内资企业,转让方股东在北京,我公司所属武清区国税局管理,需要我们提交税源监控资料,其中一张表是由出让方主管税务局盖章的,我们先后找了相关文件国税函[2009]285号、津地税企所2011 2号等文件,与北京朝阳国税进行沟通,但是北京朝阳国税提出相关文件均是天津市的地方文件,对北京税务局没有约束力,北京一直以来没有相关文件可对应,北京无要求对税源变更做登记,所以现在我们的境地是,天津这边税务局要见到转让方税务局的盖章,而北京股东的主管税务局不给盖章,我们拿不到天津税务的税源监控手续,后续的工商局变更也无法进行,并且现在商务委的批复在8月份已经拿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已经注销,导致目前整个股权转让手续无法往下进行,想请教下相关部门领导,我们应如何处理、找那个相关部门沟通才能完成我们的股权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