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市国土房管局领导:
我们是河东区十二径路润泉公寓小区居民,有一件事情长期困扰我们老居民,我们居住的房子2000年底交付我们,1999年我们买房时,开发商告诉我们,还有图片宣传,一楼大厅是共享大厅,是我们业主的地方,业主从六纬路的正门进入大厅,上电梯,正因为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设计,我们买了这的房子。可是我们进驻时,却被开发商改到后面进小区,说前面还没有弄好,这一下,却成了永久的改变,小区再也没有回到前门进出,现在楼后面的过道成了我们进出的大厅。后来,共享大厅开发商竟然出租了,我们找开发商,河东房管局都没有回答,不知道。后来听说河东建委主任都逮起来了。
我们小区的房屋公摊面积太大了,同样120平米房子室内面积比河西区2002年交房的房子整整少了一个大卫生间。
我们请市领导帮我们查一下,我们房子的公摊是多大,(房本上没有),都哪属于属于公摊面积,和我们业主被扣的公摊面积总数对的上吗?
共享大厅是不是我们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在哪,开发商到底侵占了我们业主多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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