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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7月底在河东金海马为儿子购买了一套圣斯克爱茉莉四件套供结婚使用,订单号:0023395 包括四门柜一件 ,床头柜两件, 床一件 ,约定交货日期为一个月,8月底家具如期交货 但是安装后发现本为一套家具的配件板材颜色均各有区别 颜色不统一吗,并且床头装饰柱为明显未完工产品,应为白色烤漆的地方还可以显出原材料颜色,联系客服后要求更换,客服答复为合同上注明为“不退不换”,此条款为霸王条款,若是购买圣斯克产品必须接受此条款,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没有任何产品是在出现质量问题后“不退不换”的,售后几天后上门将质量不合格的零件拿走做修复,但是需要等待时间为两个星期,问其为何为两周,圣斯克方面答复为“这是我们的规矩”试问规矩从何而来,国家哪部法律规定这个“规矩”,圣斯克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售后竟然依靠所谓的“规矩”办事,实在辱没了国家驰名商标的称号,儿子婚期将近,新房就差这一套家具没有就位,望相关部门领导可以替我伸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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