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从7月底患急性脑梗塞,住院治疗22天,现已出院在社区医院进行针灸康复治疗,目前行动不便,并伴有语言障碍。我父亲为在职职工,且单位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父亲为视力残疾人,这样的条件单位应为我父亲支付的工资标准为多少呢?今天单位同事给送来440元的工资,不知道这样的工资标准是否合理?请局领导予以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医疗期内由企业按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人力社保政策,您可以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