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的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1968年出生,女性,2008年前在河北省参加养老保险(一直在天津一家私企工作,参保在河北省),自2009年才正式在天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请问如果我明年通过买房途径办理了蓝印户口或者通过其它人才引进等途径办理了天津市的户口,我的档案关系还能否转移到天津?档案关系转移有严格的年龄限制吗?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4日